根據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關于認定松江區小昆山鎮港豐村、陸家埭村大港地塊為城中村改造項目的復函》滬建房管〔2023〕66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城中村”補償安置方案。現作如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改善小昆山鎮大港“城中村”居民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加快推進小昆山鎮的建設步伐,促進城市功能更好的發揮和轉型升級,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更好地適應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需求,為加快推進我區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等七部門《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城中村”地塊改造的若干意見》滬府辦〔2016〕43 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特制定此“城中村"補償安置方案。
二、主要內容
《小昆山鎮大港“城中村”房屋改造(動遷)補償和安置實施辦法》共分十一條內容,明確了“城中村”房屋改造(動遷)項目的目的和依據、改造范圍、參照文件、房屋類型、面積認定方法、補償方案方式、計算方法、安置辦法、評選機構選定等其他事項。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 明確了制定依據和相關法規、文件精神。
第二條 改造范圍 明確了本次 “城中村”改造項目的區域:東至繞城高速,南至浦港路,西至五號河,北至滬昆高速。
第三條 參照文件 分別明確了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征收房屋補償的規定和補償標準。
第四條 房屋類型和建筑面積的認定辦法 明確了大港“城中村”區域內的房屋類型:宅基地房屋、系統公房、自建房屋三種類型。以及房屋面積的認定辦法。
第五條 計算方法 明確了宅基地房屋、系統公房、自建房屋三類房屋的補償標準計算方式,包含了評估價格、購房補貼、過渡費、搬家補助費以及其他補償獎勵費等。
第六條 補償方式 明確了本次動搬遷采用貨幣和產權房屋調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補償款的下發領取、以及利息計算方式。
第七條 安置辦法 明確了安置房源、安置面積、安置方式、安置價格和手續辦理等流程。
第八條 評估機構的選定 告知了評估機構選定產生的流程規范。
第九條 受委托的動遷事務所名稱 明確了本次“城中村”改造項目負責簽約的事務所為:上海市松江第一房屋征收服務事務所有限公司。
第十條 其他事項 本政策規定以外的其他事項的解釋權,并由小昆山鎮動遷安置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明確了本政策的實施時間為2024年1月1日起予以施行。
上海市松江區小昆山鎮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1日